重庆市教育部考试中心经过商讨后决定,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作如下公示: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8-21日;
现场审核时间:4月18-25日(周末除外)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5日;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0-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教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成绩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将在重庆科技学院进行,考生只能选择“重庆科技学院” 考区报名,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
(二)现场审核及材料准备
1、重庆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三年级以上在校生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户口本原件(主副页)和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的正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打印)。
3、户籍不在重庆市内,但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档案证明,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打印)。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相关规定,我市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5月15日至21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 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中职考试大纲(试行)》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6月13日登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5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从2015年下半年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