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两次教师资格认定,通常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如果考生由于特殊情况无法一次通过认定,他们可以利用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限。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只要在这个期限内通过这门考试即可。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该及时查看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 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 学历证书原件,如果学历信息已经通过网上电子信息比对验证,则不需要提交。
特别提醒:如果学历无法直接比对验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以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符合资格,并且申请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使用网上验证系统验证学历,并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仅本次资格认定有效)。
4. 《个人承诺书》(下载并打印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上传签名照片,并携带原件到现场确认点)。
5.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要通过认定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6. 最近一寸免冠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相片背面需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底版相同。
7. 如果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要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果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要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如果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要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除了以上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