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毁或信息错误时,需要进行补发、换发或更正。具体流程为:首先,申请人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机构将录入信息并制发新证书。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至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而进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时,则应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至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有关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文件等。
总之,补发、换发或更正教师资格证书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提交相应材料以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