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可以根据不同等级来划分,从正高级到员级共有五个等级,即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这些职称可与相应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和员级对应。
初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如下:
1.具备基本的学生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地引导和培养学生;
2.拥有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并掌握所授学科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教材和授课方法,能够胜任所执教科目;
3.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在小学或初中岗位上实习满一年并通过考核,或者毕业于中等师范学校,在小学岗位上实习满一年并通过考核。
作为一名初级教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准时高质地完成所负责的教学任务;
2.组织考试,选择或编写试卷,并批改试卷并记录成绩;
3.提供个体辅导给需要的学生,并在必要时进行家访;
4.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并与学生一起参与其中,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5.参与并开展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以上就是关于教师职称及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请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