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教师资格证需要递交一系列必要材料,以确保申请人满足认证的条件。详细材料清单如下:
1. 准备两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 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 递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提供与思想品德情况相关的鉴定及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7. 递交通过教育学、心理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的相关证书;
8. 持有打印出来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 根据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供其他必要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参加过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来说,在遇到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况下,第(7)项材料可以免去。
对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的同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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