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天津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在天津市的户籍或者有工作关系;
3.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以凭借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报考;
4.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5.必须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体检标准;
6.必须具备与《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专院校及以上毕业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专院校及以上毕业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并且还应该拥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的技术工人等级。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具备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条件。
7.曾被撤销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在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另外,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因触犯刑法而接受有期徒刑及以上处罚者,均不得进行报名。在参加过程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则在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一次教师资格考试。
以上是关于天津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全部要求。如有更多相关知识需求,请访问大牛教师资格网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