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分为两次,具体时间以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申请认定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具有山东省户籍、持有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包括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学历并申请认定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此外,在山东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对于所有申请人,其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登录大牛教师资格网进行进一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