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工资收入不仅应当与公务员同等,而且还应该更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且应逐步提高。此外,绩效工资分配应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并对卓越的教师、班主任等特定职位进行激励。
而在高等学校方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它们有权自主制定内部分配政策,建立一种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符合高等学府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各级政府也有责任实施正常晋级增薪制度,以保障教师们能够获得合理的薪酬待遇。
总之,“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包括幼师”的要求将确保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得到适当回报。如果您对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感兴趣,欢迎访问大牛教师资格网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