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要求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要求稍高,需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中,如果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则普通话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标准。
普通话水平是教师资格认定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基本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思想品德、没有犯罪记录,同时符合《教师法》中规定的学历要求,且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除特殊情况外),还需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规定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具体的认定要求可能因省份而异,请以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以上是有关"小学教师资格证语文普通话要求"的详尽解答,如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前往大牛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