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是一份长期有效的证明。然而,一旦成为拥有编制的教师,需要定期进行注册审核,以确保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如果没有及时完成注册,可能会导致教师资格证被撤销。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入职后的教师需要进行定期注册以确认其从教资格。这一规定适用于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按照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纳入注册范围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
不属于上述注册对象的人员,如持有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是高等学府的教师,则不需要参加定期注册。他们拥有的证书仍然长期有效,并可以继续使用其合法获得的资格证书申请相关岗位。然而,一旦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则需要根据任职学校要求执行相应的定期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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