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规定: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2、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及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不属于注册对象的幼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不参加定期注册,其幼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长期有效。
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定期注册制度目前已陆续在各省市试点,需要申请人员请关注当地教育局具体报告。
需要注册的对象
1.全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3.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中专,从事中专层次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
以上情况的人员都是需要注册。对教师资格证还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咨询大牛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