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通过邮寄、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有关事项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选择邮寄的证书,已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签收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一)集中发放时间、地址
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高陵区南新街349号,与现场确认地址相同)
(三)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资格办留存)。
联系电话:029-869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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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
原标题:-高陵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1731951202249232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