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3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39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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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原标题:镜湖区2023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whjhq.gov.cn/xwdt/gggs/18387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