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3〕71号)和《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永教办〔2023〕11号)精神,按审批权限,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永安市教育局认定。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我市2023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的方式,整个过程分五个阶段: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和颁发证书。今年上半年网上报名的有257人,经认定机构组织体检、现场确认和审查,符合条件认定通过的有23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2023年8月1日至8月11日领取证书。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永安市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永安市南山路256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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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a.gov.cn/zwgk/tzgg/gggs/202307/t20230731_19283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