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生除了需要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官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