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3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具有红花岗区户籍或持有红花岗区有效《居住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注: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仅受理中华办、中山办、老城办、延安办、北京办、万里办、迎红办、舟水办、忠庄办、长征办、南关办、海龙镇、深溪镇、巷口镇、金鼎山镇辖区的申请)。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3年6月21日8:00至7月6日18:00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如实提交个人申请信息。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电子照片需上传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三、申请人体检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网报相同的一寸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自行空腹到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按遵义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所有体检结论应明确“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公务员标准体检表由医院直接提供,原《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停止使用。申请人务必在现场确认结束时间(2023年7月14日)之前完成体检并获得体检结果。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教师资格认定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承办机关为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体格检查证明可以实行承诺制,但严禁未经体检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核查不实,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第四条第4款规定,为便于承诺核查,体检承诺涉及的医院须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四、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教育股(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113号)
2.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
3.确认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网上未能核验通过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体检表》原件或现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与网报相同的小二寸(4cm<长边<5cm)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需携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到现场审核。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需携带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到现场审核。
五、审查认定
2023年7月17日至7月28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对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认定人员名单和证书颁发时间。
六、其它事宜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其它相关规定可查阅《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也可直接咨询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0851-28229837。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遵义市教育体育局相关公告。
原标题:遵义市红花岗区2023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yhhg.gov.cn/zxzx/tzgg/202306/t20230619_80383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