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查申请的条件和时限
1.1 复查对象:
面试成绩复查适用于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
1.2 复查内容:
复查仅针对考生的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包括面试中的评分和评审过程。
1.3 复查申请时限:
考生需在面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未通过面试后的处理方式
2.1 继续下一次报名:
当考生在当前笔试成绩有效期内未通过面试时,可以选择继续下一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争取通过该次机会取得合格分数。
2.2 笔试成绩有效期内考次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笔试成绩有效期内,每个人最多只能参加五次教师资格证面试。因此,考生应充分利用每一次机会,并做好准备以提高通过率。
三、不同层级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介绍
3.1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面试不分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对幼儿教育的理解能力。
3.2 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涵盖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11个科目。
3.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18个重点科目。
3.4 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
测试项目包括了语文、数学、英语以及各门主修课程如物理和化学等,共计17个科目。此外还有美术和音乐等选修课程的测试。
3.5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面试:
该类别的考生需按照系统中相关专业目录选报相应的专业测试科目。
综上所述,对于有异议的考生而言,可以向上级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但复核只针对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不包括面试评分和评审过程。未通过面试的考生可以继续下一次报名参加面试,但每个人在笔试成绩有效期内最多只能参加五次教师资格证面试。此外,不同层级的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也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准备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