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日夜苦读,终于通过教师资格证的笔试与面试。接下里的日子就是要去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了,只要通过这一过程就可以把真正的教师资格证拿到手了。但有些人在外地考试,已经拿到了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成绩合格证书,现已经回到了户籍地。那么,教师资格证可以在异地认定吗?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一、在人事单位地考试拿到成绩合格证明,可以回到户籍地去认定吗?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户籍属地化管理,对于户口不在我市,但工作单位在我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按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到人事档案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市或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以当考生通过了所有的教师资格考试可以在户籍地或者是人事单位认定,但在其他地认定是不可以。
二、教师资格证回到户籍地认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材料有: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认定语文和幼儿的普通话证书需要二甲及以上,其余的则需要二乙及以上就好啦。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具体见各省认定公告附件)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
8.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认定所在省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人事(劳动)关系:到考生所在的工作单位开证明,证明在该单位工作,并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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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可以异地认定,而异地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就是以上的这些。由于每年的报名方式都可能有所变动的缘故,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建议先咨询老师,了解考试的报名入口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