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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不能报考?

更新时间:2020/11/2 13:49:53  栏目:报名须知  来源:大牛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阅读( )
导读:近年来,想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在少数,而考生只有符合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才可以报考,但被撤销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人员则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

近年来,想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在少数,而考生只有符合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才可以报考,但被撤销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人员则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下面就为考生介绍一下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不得报考的人员都有哪些。


撤销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具有当地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报考所在地。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看到这里很多考生就会感到疑惑了,被撤销教师资格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呢?


被撤销教师资格也就是说,相关人员教师资格证失效并被先关部门收缴,不再具备教师资格,而且不得从事教育教师行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大多是因违反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等,这类人员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是我国提升教育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撤销教师资格

2017年11月1日,鞍山市教育局联合四部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鞍教发[2017]200号)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高发态势,对抱有侥幸心理的个别教师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但个别教师仍我行我素、明知故犯,继续进行违规违纪行为。


经查实,2017年11月24日,铁东一所知名初中教师张某某在某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对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给予有偿补课教师张某某开除公职,撤销其教师资格处分。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家庭的教育文化软实力在当今世界发挥的作用都是不容小觑的。因此,我国也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育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品行不良的从业人员是肯定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若是放任其参与教育教学,相关人员不但无法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其不良品行甚至还会影响学生,而且无法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

因此,即使已经考取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也要注意,在下列情况下,教师资格是会被撤销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2.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但是,被撤销教师资格证并不意味着终生丧失教师资格,当事人五年后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可再次申请教师资格。对教师资格证还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咨询大牛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在线老师。